March 21, 2006
-
<死於不幸>
再一次印證到處是笑話.
什么叫 “死於不幸”? 我還不知道什么叫死於幸運. 十惡不赦的人死去, 大概可以作 “應有此報”; 除了是自殺, 或是被人家有預謀地殺死 (即 謀殺), 死的人大多是出於意外, 這可能和 “幸運” – 這個帶一點點意外的名詞 – 有點關係. 但這極其量只可以叫 “死於幸運”.
但是, 總不能因為人家被一粒只有鼻屎咁大既電池扑中個頭而死去, 就說人家是死得幸運 – 咁細粒都中, 唔幸運就有鬼.
無論如何, 死也是屬一件不幸的事件.
死屬不幸, 和 死於不幸, 可是兩樣事情. 說一個人死於不幸, 和一個人未婚媽媽說孩子是社會的錯, 一樣的無稽. 他/她可以死於自然, 肚餓, 性病, 內傷, 但任憑我的想像力再豐富, 我也不知道 “不幸” 怎樣可以殺死一個人.
你可以想像, 打開門口, 無端有個 “不幸” 跳進你身上, 跟住你死去. 法醫官來到, 做左廿個檢查, 然後在驗屍報告上寫上 “死於不幸” 嗎?
然後你家人上電視, 哭著控訴 “不幸” 害死你; 跟住蘋果日報找來堪虞學家, 解釋一下任乜野良辰吉日可以避開 “死於不幸”; 然後立法會議員要求李少光監管網上的非法 “不幸”, 勿讓其再奪去港人的性命.
一個人可以飽歷滄桑, 吃盡苦頭, 慘遭滅門, 被誅九族, 最後這人不知如何死掉, 屍體被人發現在街旁. 這是不幸, 但總不能說成 “死於不幸”.
不幸沒有殺人. 不幸只是一個形容詞去描述事件/事物的性質, 或個人的遭遇. 我們不可能將其量化及形象化. 在大家尋根究底後, 還沒有找到死者死去的原因, 可以說是 “死於意外” 或 “死於非命”…. 這代表我們到最後還不知道死因.
而 ”死於不幸”, 簡直就是對死者的一種侮辱. 你既死, 係由於不幸. 你問, 咁即係乜野? 法官只用英式廣東話重覆 : 哩既死, 係死於畢han. 九泉之下, 得之此事. 即使你飲了孟婆湯, 心中仍會氣忿塵世間這不知所謂的法官與司法制度.
Comments (2)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cor.htm
我記得以前份簡介有講過「死於不幸」係咩意思……
http://www.mingpaohealth.com/cfm/news3.cfm?File=20060301/news/gna2.txt
根據司法機構資料,「死於不幸」意指「合法的行為導致意料之外的死亡」。律師何俊仁表示,任何死因庭的裁決都不會影射責任,但「死於不幸」與「死於意外」的裁決比較,前者牽涉少許人為因素,後者則沒有。
如果裁定為「死於不幸」,苦主可循民事索償,追究責任。他強調,法庭不會單靠死因庭的裁決而判輸贏,但會重視死因研訊披露的事實,例如醫療報告及證人供辭。
「死於意外」指「因意料之外或不幸的事件而導致死亡,例如交通意外或工作時失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