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3, 2007

  • 唔好侮辱我

    我唔讚成有普選, 亦唔認為普選會帶來經濟繁榮 (亦唔認為倒轉是正確).

    但唔好侮辱我!

    林瑞麟 :

    今日所發的文件中,一份是有關普選行政長官,另一份是關於普選立法會。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普選模式,策發會已經就各方面的建議做了幾個月的討論,亦已逐步收窄分歧。目前,我們將不同黨派、團體和個別人士所提的方案歸納為三類。

      在行政長官選舉方面,我們就提名委員會的成立,將不同方案歸納為以下三類:

      第一類,提名委員會的成立不超過八百人,例如早前民主黨提議用六十位立法會議員來成立提名委員會。

      第二類方案,是由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轉化為提名委員會。

      第三類方案,是將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擴大至例如一千二百人至一千六百人,可以加入區議會議員;甚至有人提議將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增至三千二百人之多。我們把從各方面收到的方案分類歸納,方便策發會的委員繼續討論。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704/03/P200704030272.htm)

    唔撚係呀嘛… 三千幾人選特首 (香港2006年人口 : 670 萬) 就叫普選特首?

    咁台灣個d 咪叫普選上帝?

    呢條友幾多錢人工嫁……….

Comments (2)

  • 又唔好鬧得咁快住……三千幾人係講緊「提名委員會」。

    因為基本法裡面講既,係經過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再經市民投票選出,為之「普選特首」。(至於提名係提兩個,好似曾/梁咁俾你「有得揀,做老闆」,定係只提一個俾你班蟻民「複決」,就冇講明。)

    你可以覺得咁樣唔算「普選」,但係佢係官,當然係依基本法講野。
    所以罪不在林公公,佢都係宣讀緊聖旨o者。

  • um…………….. 我曾經聽 蕭若元係佢節目度講 (我諗你地都唔多中意蕭若元, 我唔係佢粉絲, 亦冇聽佢好耐lu…… 不過佢有時d野都幾有point ) ,  冇記錯既話佢好似話 : 將來既普選, 會經過某種程序, 去揀幾條中央 authourised, “欽定”過既友仔畀你地叫做選下咁, 都叫做係”普選” !!!!!   

    中央無論如何都唔會畀一個佢地unexpacted既人做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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