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8, 2006

  • <紅白 : 炒冷飯系列>


    還是涂大導的錯. 此君經常炒極好食的冷飯, 害我午餐時無乜胃口. 今日午飯時忍唔住, 睇返我數年前在友人晶哥一網頁的作品.


    那時我才開始寫第一個辛格, 以及在晶哥網頁寫自己的 “傳寄”. 對, 是 “傳寄”, 一個未死及未成功既人竟然夠膽死寫傳寄. 除左傳寄我仲有時會鳩 o翕一下. 以下係其中一篇昨日和今日也頗滿意既作品 :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紅白>

    沒有憂鬱, 也不是法國紅白藍三部曲. 我所指的是紅白二事. 紅事, 婚禮; 白事, 喪禮. 之所以稱紅事白事, 大概是和 “主角” 所穿衣服的顏色有關吧.

    紅事白事, 本是兩個各走極端的節目: 一個慶祝有情人比翼; 另一個哀掉死去的人, 但可笑的是, 兩者有許多相似的地方.

    在婚禮上你可能會再見十年也不會見面一之的親戚朋友, 大家打招呼, 吹水, 打麻雀, 有講有笑, 重溫舊夢; 在喪禮上, 你見到這些親朋戚友的機會會更高. 雖然大家不會有講有笑, 僅會點點頭, 讓大家對方知道自己來了便成, 但孝子們依然會大打麻雀. 無計, 漫漫長夜, 守夜無聊嘛… 不同的是, 有白事時一家人的心反而扣得更緊, 關係比平時親密得多了, 而且彼此間的爭拗也少得多. 當然, 我並不是鼓勵大家多做白事, 少做紅事.

    紅事有 “大琴姐” 主持, 一口氣說出祝福及好意頭的說話; 白事則有 “哪磨佬” 衣衣哦哦, 唱出節奏奇特的歌. 無人 (包括他們自己) 會明白二人實際在說什麼, 反正也是連珠炮發, 大家也是求求其其就算了. 但有一個問題我不明白, 為何不能找 “大琴姐” 做那些”哪磨佬” 了? 不是性別歧視是什麼?

    參加紅白二事, 皆要 Fall 水: 紅事公價五佰 (可以是日元, 你給美金當然更佳, 英鎊更是樂意之至); 白事豐儉由人, 唯獨一定要是單數, 請給港幣.

    主角都要化粧. 新娘的面往往化得像批當一樣, 經常令我疑幫她們化粧的人常要做兼職幫白事的主角化粧. 有時我會覺得白事主角的笑容比起新娘的更燦爛, 這個是必然的, 當你一天要和一大堆老公/老婆的朋友 (你不認識) 拍照, 哪裏能笑了?

    有錢人家或名人辦婚宴, 多有樂隊增興 (只有有麻雀打, 那有人理會這些了? 大家都想永遠不會開席, 好讓他們可以永遠打麻雀. 輸了錢後聽到這些音樂, 不是更興烚烚嗎?); 名人辦白事, “叮叮打打” 的音樂少不了, 這些音樂, 比起那些 “成個老襯, 從此被困” 等老土樂曲更有新意及特別. 若結集成雜錦碟, 就立刻在HMV CD 銷售排行榜把什麼周杰倫, 容祖兒也比下去. 或是找林夕或是黃偉文為樂曲填上歌詞, 嘿嘿, 出年大家成年都要聽著名副其實的 “死人歌” 了.

    還有有錢人的紅白事 (為何總是有錢人? 很簡單, 因為他們有錢有權有勢有名氣, 就是沒有實力). 傳媒總是樂此不疲地採訪及報導這人的紅白二事. 八卦的人依然會一邊鬧記者無聊, 一邊看得入神, 更和三姑六婆在酒樓高談闊論; 更甚者, 有些好大喜功的夫妻, 無恥地把表現兩人之間如何恩愛的婚禮, 放到人家的電視台上播映, 還要放在晚飯時段播放, 令人嘔心及嘔飯. 他們最後當然會落得離婚或家破人亡的收場.

    到目前為止, 除了王妃戴安娜的喪禮價值連城外, 暫時也沒有別人死後的價值依然這樣高. 董建華及其他政府官員是例外, 我實在實不到他們生存在這世上有何價值; 他們死了, 市民還可說一句 “抵佢死” 以洩心頭之恨, 還有一些 “剩餘價值”. 他們越快死越好.

    一條龍式服務: 現代人工作繁忙 (或是繁忙地扮有工作), 許多人根本分身不暇去安排紅事或白事, 於是所謂一條龍式服務就應運而生. 紅事方面, 你說出你的要求, 只需放下足夠的銀兩, 自己只需預老婆/老公一個 (沒有? 不要緊. 有些公司有專人為你安排你的另一半, 但不擔保是異性.) 只要你到時到候到達指定地點, 婚禮就會完成. 有些公司更會幫你預辦離婚手續 (這樣的安排倒不錯), 就像你去旅行時reconfirm 回程機票一樣, 好讓你能隨時隨地與他人遠走高飛. 白事也有人為你安排一切, 當然, 沒有人會為人安排一個主角 (除非你自己為自己安排); 你放下的也是港幣或可在人間使用之真錢, 請勿放下溪錢或冥通銀號的銀紙.

    食完 (搶完?) 酒席的最後一道菜 – 香橙十二個後, 大家親朋戚友會第一次見到紅事主角 (無人保証你開席前會見過, 因為你老早就飛奔到麻雀台去), 並與他們握手; 白事完結前, 大家也會距離見到主角, 不用說也知道, 她/他不會和你握手. 如果會的話, 你大概是把紅事和白事混在一起了, 請冷靜. 如你肯定這是白事, 叫救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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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承認那個年代的我, 極力模仿林振強的寫作手法 (但失敗).


    仍記得這篇文章是在尖沙咀訊號山山邊, 望著尖東, 吸著純萬, 食住西北風寫的. 在這裏的環境, 我實在覺得自己好 “藝術家”. 當然那時候的我還沒有發現自己原來係唔識字.


    那時候, 太婆剛過了身. 那時候, 另一位同事的母親也過了身. 為了把一大堆的失落塞進文字間, 唯有迫自己寫些笑話來. <紅白> 就這樣誕生了.


    三年後的今日, 懂得填詞的仍然只有黃偉文及林夕. 殘念.



    (史弟 炒冷飯系列 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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