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0, 2007

  • <自毀長城>

    我不相信一國兩制.

    但, 一般人認為, 一國兩制是香港的基石 – 沒有一國兩制, 香港的司法制度及私有產權制度, 將無法被保護.

    一國兩制的精神是 : 在擁有自主權的範疇, 特別是司法制度, 你唔好過問我, 我唔會搞鳩你.

    **********************************************************************

    我不知道程翔究竟有沒有幹過間諜.

    但, 他在大陸被判刑. 他判刑的, 是大陸, 大陸有其”獨立”的司法制度. 獨立不是指不受內地政府所控制, 而是對相於香港的司法制度, 大陸的是 “獨立的”.

    在一國兩制下, 他被判在那裏服刑, 幾時可以保外就醫, 乃大陸司法制度的決定. 香港人 – 特別是那班立法會議員 – 為何要說三道四, 要求大陸這大陸哪?

    若然換轉是一個大陸人在香港被判刑入罪, 然後大陸的人大或是立法人員要求香港將有關人仕遞解出境, 而不去芝麻灣, 又怎樣?

    兩制下, 不存在誰優誰劣 (儘管實際上有優劣), 大家平等 (當然實際上又有高低). 不能由於你是香港人, 就可以干預內地的司法制度. 我不是說程翔應得到如此服應, 而是, 就單以 “一國兩制” 的原則來說, 這個干預, 等於幹了本不屬於香港權利範圍內的事. 既然兩制是平等, 權利也是對等 – 今天你干予人家的, 人家他朝可以干予你.

    人家要從多角度 (社會, 經濟, 政治) 將一國兩制破壞, 理虧在人家.

    自毀長城, 把獨立司法管治權也送上, 怎樣也說不通.

    齊為斷送一國兩制默哀一秒鐘.

Comments (2)

Post a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