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
警告 : 若你就快結婚, 或者o岩o岩結左婚. 睇落去可能令你對寢邊人反感. 但係你若果o岩o岩失戀或者離左婚, 睇落去可能拾回點點安慰.
不多, 只有點點.
我成日想研究小朋友學習的過程. 當然停留係諗既階段, 這同政府解決空氣污染, 同出一徹.
如何告訴他 1 的意思是 1? 菠蘿不是蘋果? 起身代表起身的動作? 我不知道. 我想, 就算經歷過無知的階段, 也不代表會知道. 曾問過女友, 究竟小朋友是怎樣知道 “1 是 1″, 沒結果. 連教小朋友的人也不知道, 我想沒有太多人可以用三言兩語說個明白.
但我想, 一個人對世事的認知, 肯定與自身經驗有關. 根據wikipedia, 佛洛伊德說, 隨著人的發展階段, 人會固著於特定慾望客體, 即傳說中的口慾期, 肛門期, 陽具期.
對不起, 我唔撚明, 所以求撚期好了. 講佛洛伊德只係想自瀆一下, 順應一下潮流. 好, 入正題.
若有人問我, 家人對我最大的影響是什么, 我會答有二.
第一, 從屋企人身上, 我明白到世上唯一可以無條件對你好的, 永遠只有屋企人, 我界定為同你有血緣關係既人. 屋企人無我 xanga – 哼 (冷笑一聲), 你認為阿媽有我 xanga 的話, 還可以話佢睇亞視? 仲可以話佢好叫我飲湯? 別說笑了 – 所以我係唔使好似三級既女星咁隆胸黎取悅佢地, 我唔需求係度討好佢地.
家人可以無條件對你好, 我知道這不是一定對的. 若然將這番說話告訴我一些朋友同學, 倒是件諷刺的事. 好些家人借下巨債, 朋友還得像條狗一樣; 好些只當友人為提款機. 還有很多很多例子可以推翻我所說的. 但倒轉來說, 對於他們的家人來說, 朋友不就是可以無條件對你們好嗎?
無論如何, 我想說第一條的重點是, 屋企人並不包括伴侶, 不論是女友還是老婆. 這也是我想說的第二條.
爸戰時出世, 懂事開始已不知爹娘為何人. 所以我一向只有媽那邊的親戚, 阿伯阿叔個d 稱呼, 我到今天都未搞清楚邊個係邊個, 皆因識左都無得叫. 更重要的是, 從很小開始, 我就知道以前香港的男人很幸福 – 起碼佢地可以有多過一個老婆. 知道以前男人好幸福既原因, 是阿公為了某些我也不清楚的理由, 選揀了小老婆而放棄了我阿婆.
婆生了七個仔女, 大姨媽, 我媽, 大舅父, 細舅父, 三個阿姨. 在那個年代, 不算很多. 但七個也是人 (遺憾不是叉燒).
哼 (再冷笑), 若然今日先立法取消, 恐怕一班人會叫囂, 表示 “一夫多妻” 已成大部份人的集體回憶 (及集體性愛), 禁不得. 至於阿公真正置阿婆於不理的具體年份, 我不清楚, 但係我頗肯定阿公作出選擇是在政府於七一年立法之前, 即係我連精虫都未係個陣. 皆因直到今日, 細舅父及三個阿姨仍然為阿公無揀阿婆, 無做過做老頭既責任, 一定鳥之而忿忿不平. 七一年, 最細個個阿姨起碼十一二歲, 細舅父都十五六歲, 無理由話阿公無照顧過佢地. 反而大姨媽, 阿媽同大舅父同阿公既關係不錯 (阿公偶爾會出現, 仲一齊飲茶, 有講有笑. 條友超咸濕, 比我更甚).
實際年份既推斷, 只係想自瀆一下我既推理能力. 這不打緊. 重點是, 記得小時候問阿媽 “阿公去左邊”, 媽就將故事講一次我聽, 並叮囑盡量不要在三個阿姨面前提起阿公.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走在同輩的前面. 但還沒有戒奶戒賴屎, 我就明白原來婚結左都可以離 – 即使技術上阿公阿婆並唔算離婚, 因為佢地無結過;
原來即使一個人為你生左七個仔女, 你都可以唔理佢, 話走就走 (據聞阿公的小老婆為他生了五個).
記憶中到八九歲才知道阿媽原來有個家姐, 即係大姨媽. 皆因據聞好多好多年前佢已經不理家人既反對, 跟左當時既男朋友 (後來的老公及個仔既爹d) 去荷蘭, 阿媽阿姨都唔敢係阿婆面前提起佢. 直到我八九歲佢先第一次出現於我眼前. 當時佢句句英文, 我覺得佢好厲害 (屌, 今時今日都大把人覺得黃皮膚句句英文既人係好厲害); 佢仲帶左我去尖沙咀世華餐廳, 食左我人生中的第一隻香蕉船. 同行既仲有佢個仔 (我唔知應該叫佢乜好? 堂表哥? 表哥? 求撚期拉), 同埋 側士丁, 即係佢當時既老公 (係呀, 側田個個 Justin). 還有一些記憶, 但印象很模糊. 阿婆一見到大姨媽, 就原諒左佢. 但大姨媽一干人等回荷蘭後不久, 就聽媽說他們離了婚, 大姨媽更在荷蘭流離失所. 當年阿婆是有提議她回來的, 但大姨媽一直就在荷蘭.
原來, 一個只讀到小學, 不太懂英言的女孩, 不理家人反對, 跟心上人私奔, 離鄉別井, 連仔都生埋, 這段婚姻最後都只落得如斯田地.
記憶中爸媽的感情一向很差, 仆街一點說, 根本未好過. 自從我得知有離婚呢樣野之後, 我同老姊一直認為佢地離婚只係時間既問題, 也只是名義上及實際上的分別. 誰對誰錯, 不是重點. 誰可以說一段自己身在其中的關係的破裂, 自己一點責任也沒有, 可以完全置身事外? 但我不得不承認, 曾經好憎好老頭, 年青時 (i.e. 十二三歲時) 曾經搵把成呎長既鐵尺一野劈落佢度 (注意, 並非我身上, 肚臍對落個把. 邊止一呎長?). 幸好佢載眼鏡, 否則佢已經成個石黑龍咁既樣 (唔識自己去 google 下), 仲邊q 度似魯迅?
還記得小時候很喜愛喝利賓納 (現在不喜歡了). 媽每天早上會開水沖定一樽給我 – 那年代沒有利賓納仔仔這回事 – 讓我小息時喝. 一次爸媽吃飯時嗌咬, 爸將發狂般把電視機上的東西全數推到在地上, 包括那支 1 公升利賓納. 血紅的利賓納流在地上, 我的心也在滴血, 也在哭泣. 爸的狂害我第二天沒有利賓納喝, 好像之後也沒有再喝過利賓納. 在那個我的世界, 那支 1 公升利賓納就等同當時的佳寧, 港交所 (0388.hk), 匯豐銀行 (0005.hk) 了.
原來你與一個人生活了廿年, 為他生了兩個小孩, 最後即使大家住在同一屋簷下, 不須同床, 已得異夢. 你完全不能預計他會這樣發狂, 這樣失控. 你哭了, 誰也在哭了.
或許這便叫經驗. 對於我來說, 童年時遇到的婚姻總是得到支離破碎, 五馬分屍的下場. 或許是出於自身的經驗, 我對婚姻, 從沒有投下過信心的一票. 即使是腦海的想像, 也絕無僅有. 我沒有問過老姊, 但我相信她的想法應該和我差不多. 曾幾何時, 我笑說結婚的目的, 只是為了離婚. So sad but true.
所以我不是在埋怨家人帶給我這樣的一種想法. 無必要. 他們影響我不過是一個事實, 並無對錯.
唯一有過所謂的未婚妻, 諷刺地, 也是家人安排的. 話說在重慶大廈的歲月, 認識了住在樓上的一個太子女, 算是青梅竹馬的. 媽每一次見到人, 也說要找人當新抱. 害得我好尷尬. 後來不知怎么, 與太子女失了聯落, 我找了她很多年, 也找不到; 甚至乎大學時拜託友人借來她中學的校刊, 也找不到她.
到後來爸媽真的離異了, 對我的學業溝女社交生活, 好像沒有直接影響 (或許沒有離異的話我可能七歲拎 Ph. D). 最難受的日子 – 若有的話 – 一早已經過去.
記得中四時班主任問 : 點解你咁反叛?
我鳩o翕話 : 應該係同單親家庭有關.
呢個答案嚇到班主任仆街, 佢之後無再煩我. 其實當年還幸慶過這對媽對任何人都是一種解脫. 即使中學拍拖, 我的想法也沒有太大改變. 曾經想像過與初戀情人結婚後的生活, 但關係不到一年就完了. 第二個女友, 父母關係也差, 又是名義夫妻, 實際與離婚無異的一段關係 (其父為貨櫃車司機, 應該是當年掀起包二奶熱的先驅), 關係又是不夠一年就完結.
不知為何, 不知從何時開始, 我已經相信自己不會結婚. 我不相信占卜, 但若要我相信我未來不可改變的一件事, 就是我不會結婚. 這便是我的命. 我早己接受, 她也一早已經接受. 我也沒有想過她的感受, 不論是今天, 還是未來. 她不是口是心非的那種人, 一就是一, 二就是二.
但一天, 我突然發現, 我可以浪費我的光陰, 糟蹋我的青春, 消磨我的時間. 但我不能豪賭人家的光陰,燃燒人家的青春, 打發人家的時間, 除非那是我不在乎的人. 這是個人責任的問題. 我可以賭一局, 賭我三十歲時娶不娶人家; 賭的代價是零, 但人家賭的, 是青春. 就當我不敢賭好了. 即使賭羸了, 可憐手上還有一大堆泥碼, 要在往後的四五十年繼續局賭. 我不想賭, 我不想輸.
我不敢說這樣離開了她, 是否如我所願, 造就她最終得到幸福, 還是落得一個比與我一起更差的下場. 我只想履行我的責任, 諷刺地, 就是不想負責任. 我不想負責開圍骰. 我不夠強. 我的底線, 就是沒有底線.
或者我太愛她了. 但愛得不夠, 只有愛也並不足夠. 我相信這是命. 為何我相信, 我不知道. 或許這是自身經驗的結果. 除非時光能倒流, 記憶能抹走, 否則我的信念與台灣是中國不可分裂的一部份一樣, 是不可改變的.
我終於找到離開她的藉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