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同聲一哭>
為討好民眾, 曾蔭權說會對公平競爭法及最低工資持開放態度. 有是但一樣, 我會即刻離開現行工作岡位及香港.
近年香港要搞什么國際城市, 超約趕敦, 做任何政策都要與國際水準睇齊, 又要借鑒. 立法會西九研究小組去了西班牙的畢以包, 證監改革証券條列要看英國和澳洲如何如何, 如此這般. 看過不少人中之龍 – 即遲早會成日上電視的你我僕人 – 一天到晚只懂問 “外國經驗又如何”.
點解會有咁既情況, 是個有趣的議題. 我的估計, 是香港不少的學者都是外國讀博士, 於是乎發表意見時 – 儘管無人理會 – 都會說 X 國比起香港先進的地方, 便是 YZ… 久而久之, 香港便日日要與世界各地比較. 立會之流如是, 報章如是, 人人如是.
借鑒有好處, 也有壞處. 要小心處理才能發揮得最好. 香港搞政策的, 現在最差的情況便是不問因由, 見到人家有某些東西, 便搬出國際一般做法的理因來支持在香港做差不多的事. 更不知所謂者, 便是以觀客事實來支持主觀意願 – 只說某政策帶來什么好影響, 壞影響呢? 隻字不提. 看看以下摘自 2004-2005 財政預算案的例子 :
“近年世界各地陸續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又名增值稅),以擴闊稅基和增加稅收。現時全球已有超過120個國家開徵這類稅項。香港是唯一沒有徵收商品及服務稅的已發展經濟體系。… … 在財政預算案諮詢期間,亦有不少專業團體、商會和學者向我表示支持政府引入低稅率的商品及服務稅,以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 “
你將 “商品及服務稅” 改為 “最低工資”, “反競爭法”, “國有銀行”, “價格管制”, 什至乎 “普選領導”, “航天發展”, “合法娼妓”, 也行得通.
香港成功的地方, 從來不是與世界睇齊 – 如是者香港一早應該有關稅, 而是超越世界. 人家三十年後才做的, 我們今天便完成了 – 成功法制, 自由貿易, 自由市場, 保護產權. 要與世界睇齊, 我們只能成為一個平庸的成市.
最低工資本身的問題固之然有 – 需求曲線向下, 佢所帶黎既影響更近 :
1. 因為市場價格被扭曲, 人類行為會被影響 – 很多人會走法例隙. 於是又要修補法例, 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記不起統計學上的 TYPE I 及 TYPE II 誤差是什么, 但我想說的是, 修補法例去減少 TYPE I 誤差 (即那些有犯法/應該不容許而沒有被拉的誤差), 會令無辜的 TYPE II 誤差 (即那些沒有犯法但被法律影響了/被拉的誤差) 上升. 得不償失.
2. 一旦有了最低工資, 無論如何不濟, 政治上根本無可能取消. 不是嗎? 最低工資是救民生的政策, 取消佢不就等於不理民生嗎? 再者, 對於在最低工資下搵到工的人 – 他們佔勞動人口很大的百份比, 在最低工資下他們是既得利益者. 別人搵不到工, 與他們何干? 他們有的是上升了的工資. 既然難以取消, 但理想地要把法例做得更完善, 於是乎便要修修補補.
至於競爭法, 完全是胡說八道了. 好些講經濟及市場的人, 根本一點經濟都不懂. 好像那個湯家驊, 佢識條毛. 大學時係倫敦讀法律時專門研究競爭法, 又如何? 凱恩斯的屍首不是也給人鞭個稀巴爛?